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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發布時間:07-1508:38工人日報客戶端7月15日電 交通運輸部修訂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7月15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17日。《征求意見稿》提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實行社會化,從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鼓勵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實行規模化、品牌化、專業化、集約化經營。鼓勵開展大型客貨車駕駛員職業教育。《征求意見稿》要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應當保持教學設施、設備的完好,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的科技手段,提高培訓質量。鼓勵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采取按照教學大綱和相關標準規范制作的遠程網絡教學、交通事故案例教學和交通安全體驗等方式,開展培訓服務。根據《征求意見稿》,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是指以培養訓學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素養、培訓機動車駕駛能力或者以培訓道路運輸駕駛人員的從業能力為教學任務,為社會公眾有償提供駕駛培訓服務的活動。包括對初學機動車駕駛人員、增加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員和道路運輸駕駛人員所進行的駕駛培訓、繼續教育以及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練場經營等業務。《征求意見稿》規定,教練員教學過程中應當文明施教,尊重學員,佩戴教練員標識,規范使用培訓設施、設備。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時,應當立即停止教學活動,并采取相應消除措施。教練員教學過程中不得出現以下行為:將教學車輛交給與教學無關的人員駕駛;收受或索取學員財物,以及侵犯學員其他權益;擅自離開教學崗位;飲酒后執教;不系安全帶執教。(記者 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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